为什么对贾灵敏案如此过敏?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5-04-28 02:44) 点击:398 |
为什么对贾灵敏案如此过敏? 4月27日上午9时,贾灵敏、刘地伟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一审开庭。据媒体报道,“由于被告人当庭强烈抗议,开庭仅10分钟审判长即宣布休庭”,此案备受外界瞩目。 贾灵敏系郑州居民,做过20多年教师。2010年在拆迁纠纷中当过“钉子户”,其房屋后被强行拆除,随后贾灵敏“辞去教职一心维权”。在此期间,贾灵敏帮助、参与大量全国各地与其有类似经历的人和事件,经常去拆迁现场进行“普法教育”。 耐人寻味的是,在本案开庭审理之前,郑州当地有关部门的一些做法不仅匪夷所思,而且大动干戈。一边是将案件安排在当地巩义河洛镇的派出法庭开庭,让案子显得看似不那么重要,然而却又做出了“超常规的警戒措施”,大批警察到场,甚至提前过度布置警力。当地宾馆工作人员告知“接派出所通知,月底前只接待巩义本地人,外地人不接待”,这一莫名其妙的做法导致律师与试图参与旁听的民众无法入住,前天晚上代理律师不得不在户外搭帐篷休息。 与此同时,当地在庭审期间,又在当地推行同时段的交通管制。尽管如媒体采访所获取的消息,地方政府对禁止旅店接待外来人员,以及交通管制问题均予以否认,起码不承认这些措施与贾灵敏案开庭之间的关系。 近几年以来,河南法院系统推行一系列的司法改革措施,公开的表述中,不乏推进法治的决心,以及甘为司法改革和法治进程急先锋的诚意。如今郑州贾灵敏案开审,一起全国关注的热点案件,置于偏远法庭,名义上欢迎旁听,实际上却干扰公民前往旁听,警力过度调动,妨碍律师行宿,将一起看似普通的寻衅滋事案件开庭,生生搞成了一桩全国关注的公共事件。 近几年来的司法改革进程尤其是执政党对于依法治国理念的重申,各项被外界所看好所期待的改革措施,从口头到书面,从宏观到具体,轰轰烈烈,急风骤雨。但具体的改革措施落到实处,终究需要像贾灵敏案一样的一个个普通案件,去验证,去验真,去验验司法改革与进步的成色。 具体法治才是最真实的中国法治状况,具体个案的处境与遭遇,才最能说明改革的难度与韧性。贾灵敏案,事到如今,其走向究竟如何,下一次开庭能不能无障碍地、顺畅地、真正开放旁听,律师能不能充分地行使辩护权,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不能被尊重,不该留有悬念,更不该名实不符。 依法治国被反复宣讲的今天,什么是法治,什么是权力,权力的边界又在哪里;公民应该怎样又能怎样为自身权利而斗争,免于恐惧,不被报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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